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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长期零报税,对于长期零报税的企业也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一、对于长期零报税的企业,会被罚款,严重的还会被稽查。首先税务机关会把纳税人纳...
不经营可以。不做税务申报就不好了,注销公司时,按应该申报的税种,应该申报的次数收罚款。不做申报,就攒点钱,准备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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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之后,公司会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个代码代替了以前的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编号,税务登记号,所以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情况如下: 1、公司本身正常在报税,已经有报税的数字证书,有可能会因为这个三证合一的事情导致密码无法登陆,需要到前台重置。 2、公司本身有在开发票,发票开完后重新领购时税务局会要求更换税字号,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领新发票。
纳税人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持有关文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是没有关系的,不管公司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工作中受伤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报销工伤费用的话,可能有点影响,因为如果在发生工伤时没有买工伤保险,在后来才补交,那么在未补交工伤保险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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