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等。...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从其反面看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出版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二)署名权,即指示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补充、删除软件,或者改变指令和句子顺序的权利;(四)复制权,即制作一个或多个软件的权利;(五)发行权,即通过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六)租赁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目标;(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化为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九)软件著作权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版权人可以允许他人行使其软件版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版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软件版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自由软件的著作权人拥有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软件的所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自由软件的形式发表(包括发表的形式、时间等);如果软件的使用者将自由软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则必须要以自由软件的方式发表,公开源代码,遵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权人决定将自己设定的程序以自由软件的形式发表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示的。(二)署名权。与其他著作权一样,自由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通用公共许可证》规定:“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因此,修改者不仅有署名的权利还有署名的义务。修改者在发布经过修改的自由软件时有义务署名,若不署名,涉嫌损害原始权利人的名誉。(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自由软件的著作权人明示赋予他人修改软件的权利,将程序的源代码公开,允许他人根据自己的需要修改和完善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如果修改者愿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序中,且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那么修改者可以告知作者,要求准予使用。但是,修改者不应该损害原始权利者的权利,需要注明相关的修改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