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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享受该待遇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
案件除特殊情形外需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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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的: 1、当事人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不能享受到当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 3、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男方户口所在地的相关负责人(如:村主任等)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女儿可以争取娘家的财产。从法律上讲子女都有权利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法律对于子女的继承权并无区别对待,男性女性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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