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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单位协商,因为当事人没有在离职时就提出,所以现在只能沟通一下。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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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可以开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填写说明: 1、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的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2、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的证明该由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3、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合规定,尤其是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一、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未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开取流程分以下三类: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簿及死者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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