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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算起,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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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和进一步侦查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个时限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遵守的。考虑到有些案件重大复杂,在3日以内难以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等“特殊情况”,法律允许公安机关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以再延长1日至4日。在刑事犯罪案件中,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案件有涉及地区广、调查取证量多、取证难度大等特点。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要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需要逮捕的决定显然时间太仓促,为了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对上述这几种特殊犯罪嫌疑分子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拘留后的30日内。实际上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的时间也就没办法做限制,因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要调查清楚案件的整个实际情况,不能因为时间到期了就只能放弃侦查,也不能因为时间限制就匆匆忙忙的完成侦查工作。有些案件,公安机关在破获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
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我国《》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根据该规定,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而对于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一般最长就是三十七天,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报送检察院批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即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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