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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近日向市民群众发出提醒,凡市属十区群众户口簿首页户别栏(左上角)尚未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或“居民户口集体户”的,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籍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户籍地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更换新的居民户口簿,从化、增城市群众结合撤区设市工作开展再行统一更换,公安户政部门将在办理户政业务时统一查验居民户口簿。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为加快广州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广州市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更换统一的居民户口簿工作,更换后的《居民户口簿》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符合广州市入户标准的本科学士学位或专科中级职称并且在35周岁以下的情况就可以申请入户,已婚需要夫妻双方学历条件都达到以上条件并有个人房产的情况
1、如果双方都由工作单位,可以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如果双方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以上2种医疗保险都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3、如果不想参加以上两种,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孩子可以一起办,每人缴费250元,个人缴费130元,政府补贴12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40元,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贴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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