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自书借条,而仅凭该自书借条便向被告主张权利,对于自书借条借款人不承认的,出借人又不能证明的,由出借人承担责任,对其诉讼请求本院暂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为实践合同,必须以对方交付钱款成立生效; 其次,现在对方持有借条起诉您,您不必过于担心,您可以积极应诉,并要求对方提供对方交付钱款的证据或者您收到该笔款项的证据,如果没有,法院也不会支持对方请求的。 最后,如果对方给您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您不要做出任何承诺,坚持认定对方没有给您打款的事实。所以,即使对方起诉您,您也不要担心,法律讲究证据,没有支付事实和证据,法院不会支持的。
据你所说可能有一定的麻烦,建议你不要盲目起诉,风险主要在于你手中的借条的效力和借款主体的确定上,因为你朋友的朋友只签名作为见证人,在法律上见证人是不承担实体上的义务的,他只是见证这件事,不负责还款,而你朋友如果不认可这张借条的话你会很被动,其实你对借条内容的表述也不是非常清楚,律师很难在此作出专业判断。 另外关于诉讼时效问题,也需要引起你的注意,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你不主张的话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也就丧失了胜诉权,这点你只要通过正式发函的方式通知对方还款就能解决,但你得首先搞清楚到底是应该由谁来还你钱。
您需要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