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转让股权后,仍然应当出资的义务,转让人应当告知受让人,股权的情况。若是受让人知道的,则与转让人有连带的出资义务。股权若是对外转让的,应当...
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股东均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即使股东已经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仍有权请求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向公司补缴出资。对出让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转让股权后一般不应该承担出资义务的。但若转让人转让股权前,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第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公司在设立时,应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作出规定,并由各股东认缴。出资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股东之间通过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但股东之间的约定义务不能排除法定的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若股权受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受让其股东,公司可要求受让人对股东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受让人承当连带责任后,可向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消除,即使转让原来的股权,其仍应承担出资责任,用于尽快充实公司资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