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宅基地的使用存在两种不违法的情况,其一是依法使用,这种情况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批准使用权,其二是合法使用,即群众的自身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但是...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出台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国实行房地产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补偿房屋,即补偿房屋下方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再单独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房的不便,并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每月补贴。(3)激励补偿费用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入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的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结构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 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应当房屋产权交换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周转房无临时安置补贴 临时安置补的临时安置补贴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
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分为两个部分: 一、宅基地补偿费:是按照宅基地原用途和面积给予的补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是按照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的架构和面积给予的补偿。因为建筑物是农民个人财产,所以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个人所有。 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