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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已成立的案件,申请人、申请人或者起诉人可以申请撤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举报、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涉嫌诈骗,应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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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该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由此可见,如果涉嫌诈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这类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就不能撤销案件。除非,罪行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民事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刑事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不能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再次立案追诉。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非吸立案后,如有下列情形可撤案: 1、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三、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五、经特赦免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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