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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退伍回来如何落户口在部队办理退伍手续是,部队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你持这两个证明材料到民政局报到时,民政局会给你开具落户介绍信,带上相关证明材料落户到你父母户口本上的,需要带上父母户口本;落户到爱人户口上的,需要结婚证及爱人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在办理落户时,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一并办理。军人退伍、复员、转业人员上户所需准备的材料:1、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2、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3、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退伍,一般部队会送退伍兵回原籍,有的会有送兵干部送,有的专门安排好车子自行乡。行李都会办理集中托运,这些都是免费的,国家出钱。行李托运都是走的铁路,公路的可自带,乘坐火车的战友有可能会遇到中途转汽车的情况,行李一般都是随车托运的,所人到了行李也应该到了,可以把行李提出来,一起带回家。也可先回去,以后找时间过来拿。回家,回家后,先在家休息。档案材料部队统一寄送,先到民政局,你的档案到后,就可以办理入户手续了。报预备役,到当地武装部报到登记,服预备役,到国家安危受到威协时,你就去吧。拿着相关材料到派出所上户口,上完户口你就可以过安逸的生活了。需要提交材料:《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手续流程: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凭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参军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志愿兵异地安置,凭经户政处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军转干部落户,凭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入户证明信、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编码表、接收单位报到证明或市军转服务中心落户证明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办理条件:符合安置本市条件的军队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自己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入户。处理费:不收费。
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原为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安置:(一)没有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自建或者依靠集体帮助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资金帮助解决;(二)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三)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四)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给予适当的照顾。第九条原为城镇户口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未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按系统分配任务,承包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具体安置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每年退伍义务兵返回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二)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考虑自己的志愿者;(三)部队获得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在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自己的特长和志愿;(四)部队培养成具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做到专业对口;(五)无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由社会失业人员处理。第十条因公致残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为城市户口,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农业户口,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规定增加残疾抚恤金,保障其生活。第十一条义务兵入伍前,原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复职。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同等情况下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经撤销或者合并的,由上级机关或者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第十二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符合学习条件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允许退伍后下学期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取消,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实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可以安排其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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