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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包括结婚证的办理),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要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出示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答复:你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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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要身份证,如果身份证遗失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开具临时身份证件。因为民政部门需要根据身份证来核对是否属于本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资料准备齐全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天的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根据《婚姻管理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首先,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只携带身份证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还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其次,如果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那么其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再次,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本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必须要身份证,如果身份证遗失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开具临时身份证件。因为民政部门需要根据身份证来核对是否属于本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资料准备齐全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天的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根据《婚姻管理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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