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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
公司股东退股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股权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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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股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股权不可以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是申请解散公司的方式退股,公司最终解散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1、破产清算前股东是可以变更的,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的限制,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向外转让的,应当进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并且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但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是要向外转让股权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大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分配。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由于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向法院提起的解散公司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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