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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
受害人因交通肇事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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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员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者家属的受伤害承担,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赔付方的经济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2011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规定。主要是丧葬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抚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不同。
交通事故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所需的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交通费用:按当事人实际所需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六、住宿费用: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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