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交通事故伤残的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误工费这么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人”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人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人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人。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人;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人。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没有工作的民事主体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丧失了收入来源,此时也是不能要求交通事故的误工费的。若是在荆州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之前或有固定收入,或者只有零散的收入,此时需要按照交通事故荆州出租车误工费标准,支付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误工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