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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
实习期驾驶证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将被罚款20到200,扣分。驾驶人应当在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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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1.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如果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二百元罚款。 2.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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