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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流程具体如下:第一、召开股东大会,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严格按照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第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特别提示的是,尽职调...
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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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的主要方式,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作伙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转让企业国有股权。 第二步: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根据国科控股公司章程,国科控股转让超过10000万元的股权事项需向计划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10000万元以内的股权转让事项由国科控股董事会批准。 研究所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向计划局提出申请,经计划局审核并由国科控股、院地合作局会签同意后,发文批准。 第三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有企业和作为增资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资产评估报告需经院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逐级报送院计划局;经计划局审查合格后,办理备案。评估报告经备案后,作为确定增资扩股时国有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第四步:披露国有股权转让信息,进行公开交易 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挂牌交易,广泛征集受让方。 第五步: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或注销手续 第六步:办理企业股权变动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七步:收取国有股权转让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这样的: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说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过上述六个步骤,股权转让完成。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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