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7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