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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二审判决中财产部分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服的,...
关于不服判决当庭上诉是否可行给出以下回答: 首先,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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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你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15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但是是否应该上诉,需要看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一审判决是不准离婚,那么,建议你不要上诉。 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必须等到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 那么不上诉,你等6个月就可以直接起诉了; 对于一审不判离的案子,二审也会不判离,那么上诉没有任何意义,而且还要经历至少3个月的二审程序,到时候浪费更多的时间。 第二种情况,如果一审判决离婚,但是你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服,不要犹豫,你是可以直接提起上诉的。
以上所说的是比较顺利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这样解决离婚的事情。不过如果有一方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面上级人民法院重新申请判决,如果再不满意的话,也不可以继续上诉了,因为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此时双方当事人就必须履行法院进行的判决,如果不实行的话,可能会面临以下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可以上诉的裁定为: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根据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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