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申诉等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
浙价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改进。通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代理人,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二、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累计收费:1。标的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3%收费;2、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按2%收费;3、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按1%收费;4、标的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0.5%收费;5、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上述标的金额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项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为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8万元。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费。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5、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同时废止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标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5月16日。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 2.5%2% 1.5%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请律师要多少钱:1。计件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2、不同案件的不同标准:(1)简单诉讼案件,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3倍以内确定;(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4)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以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本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含)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0.7%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2、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按反诉标的金额另行减半收费。(三)其他收费规定1。作为刑事案件自诉人或者公诉案件受害人的代理人,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代理一审或二审继办投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按仲裁收费标准减半收取。2、协商收费规定代理投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作为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种法律文书、回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1人已浏览
7,278人已浏览
7,891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