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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偷东西拘留: 1、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对盗窃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
未成年人在十六岁以下或者十六岁以下或者十八岁以下的,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十六岁以下十八岁以下的,第二次偷东西的,处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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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成年人偷东西拘留的处理: 1、未满16周岁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16岁以下不满18岁,第一次偷东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不是第一次偷东西,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偷东西,如果构成盗窃罪的,会留案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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