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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为工伤。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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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鉴定。简单几句话即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是XXX矿业有限公司(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于20xx年xx月x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申请人(签名):20xx年xx月xx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员工工伤鉴定去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的三十天之内向该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可以向该部门申请。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障碍等级鉴定,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对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省鉴定委员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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