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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高民院关于审理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律若干问题解释》面详细规定:第十七条受害遭受身损害医治疗支各项费用及误工减少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赔偿义务应予赔偿受害伤致残其增加需要所支必要费用及丧失劳能力导致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扶养费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必要康复费、护理费、续治疗费赔偿义务应予赔偿受害死亡赔偿义务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款规定相关费用外应赔偿丧葬费、扶养费、死亡补偿费及受害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合理费用更详细规定请参考该规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状一、当事人情况原告:……被告:……二、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共享列举,如医疗费、营养费等。三、事实和理由(说明被告要求赔偿的理由和要求赔偿金额的依据)附:(列出提供证据的清单和要证明的问题)最终签名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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