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 1.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
不需要钱,联系经办法官复印一份 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有关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解答: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因此,离婚判决书丢失的,可到原判决法院档案保管部门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就是一样。
离婚判决书丢了,还有当时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 1991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最近向我院反映,他们在工作中对当事人所持的我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无法判断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给工作带来不便,因此,建议我院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该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3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