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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不是借款人写怎么办:借条也就是民事借款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签订,对于合同文本的提供、书写,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
只要这个借条能够清晰、完整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事由及经过,时间、日期、地点,并签字,在庭审时,就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即具有法律效力。 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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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某某向某某借款多少多少元(大写:-----元整)。(是否有利息等附加条件。)借款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届时如不归还,则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特此立据。借款人(签字/盖章):某某(手印)
一、借款时该写借条还是欠条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二、借款利息应不应该写入借条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应该写借条还是欠条,怎么约定借款利息,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借贷双方最好事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避免借条不完整,或者缺乏要素,影响借条的效力。
一般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四部分:标题。在正中写“借条”二字,也可在开头一行退两格写“借到”或“今借到”字样。正文。要写清向谁借、借什么、借多少、何时归还等项目。如果是向单位借用财物,还应写明借用理由。署名和日期。正文写完后,在下一行右下方署上借物(钱)人的,要全名,不能略写,署名后还要盖印章,以示慎重。署名下方写明日期,必须把年月日期写全。写年份也不能简写,如不能把一九九八年写成九八年。借条也有事先印好的,需用时,按项填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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