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
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2、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的有关事项; 3、公司的组织机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6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