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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那些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t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t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
首先,重婚的和有禁止的亲属关系以及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都属于无效婚姻,不需要撤销,自始无效。此外,根据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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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对于可撤销的婚姻,法律上只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受到胁迫的婚姻,另一种是被非法限制自由后的婚姻,存在上述这种情况的,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状态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无效一般都是因为婚姻不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是可以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胁迫结婚和隐瞒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第一、二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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