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以在签收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直接递交给一审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即可,当场开具交纳二审诉讼费通知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合同纠纷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可分别作出如下处理:第一审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上诉的条件是:①提起上诉的应当是上诉人。可以作为上诉人的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②当事人只能对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以及人民法院所作的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等。除此之外的判决、裁定均不得上诉。③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l5日内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在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期间,必须执行已生效的判决。
对于刑事判决一审不服,被害人没有上诉权利,但被告人有权行使上诉权利。而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的权利,是有权向检察院提请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3,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