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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发放。九级一般是4-6个月。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3、一...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七级总共赔偿44个月本人工资,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6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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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具体看上去的严重程度,一般骨折为十级伤残,而严重的属于九级,伤残赔偿金与个人工资,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和伤残等级有关,按照最低的估算十级大概需要赔偿6万左右,而九级需要赔偿10万左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规定,天津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2个月。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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