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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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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了出现合同违约的事由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内容没有约定,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损失的,是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国的民商事领域。一般是有约定的,就按照双方约定的进行赔偿,就是说约定优先。所以,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如果有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你可以对方进行协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法律上叫做居间合同。 当中介人员通过介绍买卖双方,并且达成买卖合同的签订。他们的居间责任就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的合同已经签订。中介的义务已经履行,这个中介费是合法收取。 至于买卖合同最后是否履行,这买卖双方的问题。 所以,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是卖方不履行,则起诉卖方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如果是买方反悔不想买,则卖方起诉买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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