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关于非法采矿量刑标准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采矿主要包括无证采矿、擅自在未经批准的矿区采矿、擅自开采保护矿种、越界采矿四种形式,破坏的矿产资源价值超过5万元将被起诉。但值得注意的是,犯罪需要国家行政单位三令五申责令,作为前置程序,仍不停止。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43条第一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非法采矿”主要包括四种形式:无证采矿、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擅自开采保护矿种、越界采矿,破坏的矿产资源价值在五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罪名需要经过国家行政管理单位三令五申责令,来作为前置程序,仍不停止才能构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6,23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