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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
民事诉讼基本步骤如下: 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 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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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申请;当事人准备好证据材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天,将所有材料带到法证辩论,发表意见;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合议庭判决。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诉讼保全,是指从诉讼开始之后至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之前,人民法院所进行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之前对有关财产进行的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后或者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发现当事人有转移、隐藏、出卖或毁损财产等情况,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均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对上诉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所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应及时报送上诉二审法院。二、财产保全期限多久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既然效力是自行消失,此后当事人可以随意取走。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好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一)从个人利益方面: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二)从社会利益方面: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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