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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能去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结婚登记地所在的法院就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 2、如果结婚登记所在地的人...
不,在离婚诉讼中,管辖权不按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在结婚登记地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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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能去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结婚登记地所在的法院就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如果结婚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是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被告失踪时,原告便可在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离婚能去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结婚登记地所在的法院就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如果结婚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是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被告失踪时,原告便可在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能。 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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