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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也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所以要遵守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即“有损害才有赔偿”,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关系中的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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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由过错方提起,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应诉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过错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时提出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如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且前述所称的损害赔偿一般是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
可以要求赔偿,要符合规定,查看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0号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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