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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级别认证,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含两门)以上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
执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奖励、处分、处罚的,以及离开所在机构的,所在机构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协会备案上月发生的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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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据本规定及资格培训和资格考试的有关文件对指定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指定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资格培训和资格考试。对教学不负责任、培训质量低劣、以及在培训和考试中弄虚作假者,证监会可撤销其指定培训机构资格,并追究其有关责任。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举办5次,其中有3次在全国40个城市举办,2次在全国28个城市举办;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举办3次。 第一次证券考试时间:3月31至4月1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第二次证券考试时间:5月26至27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第三次证券考试时间:9月1日至2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第四次证券考试时间:10月27日至28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第五次证券考试时间:12月1日至2日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记账式债券采用债券销售专用软件进行销售,同时记录有关债券发行、托管信息。记账式债券和实物券的具体销售程序按照财会局、清算中心制定的《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会计核算、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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