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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成都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根据项目所在地直属管辖的房管局),一般一手房的房地产证办理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因为房地产商初在房管局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大宗土地的证权书,等你购买后,要分割产权,所以代为办理。 2、你如果是新房,现在就等开发商收你们的资料一起去办理房产证,成都首套房一般新房在入伙后6个月就可以办出房产证了。 3、如果成都首套房是一次性付款就可以直接领房产证,如果贷款按揭就等按揭完后去贷款银行拿抵押合同,你有开发商给你的合同和收据就可以了,有得是用收据换,有的地方用有的是用收据,这得看你们开发商,只要收据上注明了一你买的房子房号和收了你多少钱,有注明就可以了。
房产过户在当地房管局办理,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服务大厅单位地址在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与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在60天内前往我局办理;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前往我局办理。(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具备的条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2、已按《用地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土地款和出让金,并按国家规定缴清了契税。(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1、立项批复(原件);2、定点通知书(原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用地协议(原件);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复(原件);6、经规划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原件);7、市勘测院拨地交接单及成果表(原件);8、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总平面图(原件);9、申请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1、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2、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14、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5、土地款、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的付款凭证(复印件);16、因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注:1、以上1~9项材料可以由我局用地处移交;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可以不用提交第10~12项材料;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委托书有标准格式,用地单位可以领取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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