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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释制度适用于判刑后,取保候审适用于判刑前。 2、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在判刑后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
是否可以申请假释,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员有二类: 一是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二是判决生效后,因余刑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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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想在刑期过半后申请假释的,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一般可以折抵刑期。 2、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想在刑期过半后申请假释的,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一般可以折抵刑期。 2、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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