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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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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工伤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支付,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食品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由工伤保险协调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由工伤保险协调区人民政府规定。(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需要组织专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评估和支付。(5)辅助设备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配置轮椅等辅助设备。(6)各省、直辖市的工伤辅助设备限额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内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评估残疾后需要护理的,不能完全照顾自己,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大部分生活不能照顾自己,统筹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0元%;部分生活不能照顾自己,协调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人%。(八)残疾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的规定赔偿。(九)残疾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的规定赔偿。
请问您当初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您是否已经做了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在做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后才能进行工伤赔付,如果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现行赔付,不足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问题您可以电话咨询,将为您提供更为详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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