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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
可以偿还,但使用者需要偿还,个人不能偿还。所说的“补缴”是指用人单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含失业保险费)申报手续前提下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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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1、失业保险的补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必须是单位职工才可以缴纳失业保险。因为个人原因(跳槽、离职等)导致失业保险断缴的,是不能补缴。但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职工失业保险应缴未缴的,可以由单位申请补缴。 2、养老保险的补交:(以深圳为例,各地略有不同)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 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未交满一年保险,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依据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失业能补交工伤保险吗的答案是肯定的。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你们的情况,如果是原来已经办理并缴纳了,后来有漏缴,管理部门应当追缴并追究滞纳金;如果原来就没有参加保险,后来出现了失业的情况再“补缴”,那是不行的,但,可以从此时起办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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