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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看病门诊医保如何报销

2024-09-06
依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参与该项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异地接受治疗前,必须首先前往其保险地点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办理登记以及备案手续。对于一部分在外地突然生病并需要立即入院治疗的急诊患者来说,他们必须在入院后的三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投保地点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在此过程中,被保险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由其本人预先全部承担。 在完成治疗并出院之后的一个月之内,被保险人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医院提供的详细费用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者暂住证等相关文件,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在就医期间,被保险人必须向投保地点的医保中心进行申报备案。若被保险人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报备手续,那么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有可能无法获得医保机构的报销。在异地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时,同样需要事先前往投保地点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并且在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应由个人预先支付。在出院后,被保险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报销证明材料,然后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申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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