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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要盖章。离婚协议不仅需要双方签字,还需要在民政局盖章。只有民政局盖章后,离婚协议才能生效。所以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协议离婚很有可能发...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分割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宿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离婚后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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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到法院盖章,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5、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协议书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的,离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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