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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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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根据《》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务必保持完好,但根据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
消法第25条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实践中,针对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问题,暂行办法根据商品性质,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以下三类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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