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占股数额,都有权审计账目。审计权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等文件不得禁止或限制,否则无效。...
股东会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合法股东按照出资份额、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表决。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并不能因此获得超出出资份额的特别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股权比例可以与投资比例不同。只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1、如果硬性规定出资比例为股权比例,出资较多的股东可以将出资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赠送给出资较少的股东。这样,我们就可以成功地避免出资比例为股权比例的规定。毕竟,股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也可以放弃或赠与。法律没有必要规定股权必须行使。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础是股东之间互相信赖的关系,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了股权,那么其他股东就要考虑该受让人是否值得信赖,因此法律赋予其他股东否决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4人已浏览
2,321人已浏览
990人已浏览
2,7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