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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百分之三。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扣除105。 3、超过4,500元至9,00...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三条规定:领取年金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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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领取年金时应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三、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因此,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而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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