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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
一般情况下,办酒席没领证不算结婚,只有领了结婚证才属于合法夫妻。男女双方要确立夫妻关系,就必须要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的登记手续,也就是通常说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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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形成夫妻的法律关系。然而男方结婚时,办了酒席却没有领结婚证,算结婚吗?如果一方再跟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就上述问题,ask.com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网友A咨询:我和小红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但是办过酒席,然后生下一个孩子。然而没过多久,我就和现在的老婆小华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了。请问,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1、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算结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男方双方要求结婚的,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网友A和小红办过酒席,没有领结婚证,没有确定夫妻关系,不算结婚。而网友A和小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确立夫妻关系。 2、网友A的行为有没有涉嫌重婚罪? 网友A与小红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后面和小华登记结婚的,属于先事实婚后法律婚类型,网友A的行为涉嫌重婚罪。 3、网友A对小红生下的孩子,有没有责任? 网友A和小红生下一个孩子,建议双方协商一下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处理。这是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网友A没有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网友B咨询:我和现任女友小丽同居很久了,然后女友怀孕了,我就想着结婚了。后来,发现她是已经结婚的。请问,我要不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么小丽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网友B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涉嫌重婚罪。如果网友B明知小丽有配偶了,还要和她结婚的,那么网友B也涉嫌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如果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结婚证,那么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承认,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即使办了酒席,但双方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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