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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的,不需要执行现行刑期的,应当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
这取决于案件是什么。一般来说,从拘留到审判结束大约需要5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到一年,这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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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可能是公安局和法院那边政法系统在走流程申请批捕令,明天被批捕的几率还是有那么大的,概率不大也不小,可以说是一半半吧,不构成批捕的话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犯罪或者是造成事故不严重不构成起诉标准,批捕的话但是检察院迟迟没有下达批准逮捕令是因为,案件复杂,证据还在整理之中,案情还在进展当中。然后检察院或者是公安局会下达延长刑事拘留令让他本人签字,意味着延长拘留,等待案情发展等待批捕命令。如果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只有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没有其他选择但是被刑事拘留之后申请批捕之前的这段时间,公安机关自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是必须要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综上所述,羁押34天还没有批捕说明案件还在按照流程申请批捕令,只要羁押还没满37天的情况,那么对于第二天被批捕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只能说明案件比较复杂,司法机关也还在对证据进行整理和搜集。
当事人被依法判处四年,已经服刑半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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