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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能进行破产清算。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
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不需要清算,只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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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和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第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款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不及物动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具体程序: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文章标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及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公司当然的清算义务人,这一点有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即应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假若是强制清算案件中,如果公司股东、董、监、高等愿意参加清算组,则清算组优先由上述人员组成,假若不愿意则由法院指定……我猜想您现在遇到的问题,很可能是债务人是公司,在欠债之后虚假自行清算注销了公司,您现在无法追讨债务,是不是这个情况?那您现在想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以下思路:1、公司注销时会在工商登记机关制备承诺书,承诺债权债务由清算组负责,那么作出承诺的人(一般是股东)可以作为您的追收对象;2、无论公司是不是注销了,假如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侵害您的债权了,您都可以股东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案由一并起诉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思路有一点局限就是您要搜集最起码两方面的初步证据一是为什么说是被告为实际控制人,二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证据;3、发现清算不能等情形,以清算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股东,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以上就是简要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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