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销售假农药罪是指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失去使用效率; 或者生产者。销售者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巨大损失。 犯本条罪,按其情节分别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生产者; 卖方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在生产中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50%以上2倍以下罚款; 2、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3、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土壤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3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5法释〔2001〕10号)第七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