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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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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准备材料,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申请,男女双方带齐上述材料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首先,结婚登记的需要提交的证件。(一)居民常用户口本,二代身份证(二)三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无配偶证明其次,结婚登记的程序(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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