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确定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方法

2024-12-14
1. 在确定监护权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1) 行使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以及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年幼子女的亲自照顾,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在物质条件和精神支持方面,应更加关注对子女在心灵和精神上的支持。 (2)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是否能使子女目前和未来的教育和发展保持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与子女关系良好时,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时期。 (3) 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和子女的年龄、性别。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和动机而有所不同。如果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影响,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进行审查。 2. 当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哪些人担任未成年的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院以上述作为指定监护的顺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则由他们优先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过世,则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担任监护人,依此类推。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3.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当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亦可用遗嘱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员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员以外的人担任监护人。只要该项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指定应受到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